大陆刁难台食品企业?国台办发言人再作回应******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王捷先 张晓曦)国务院台办11日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民进党当局就台湾食品企业注册炒作所谓大陆刁难、要求交出“机密配方”,发言人马晓光作出四点回应。
当天有记者问,台当局“食药署”声称大陆刁难台湾食品企业注册,要求台湾业者交出“机密配方”,请问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指出,自2022年12月上旬以来,国台办发言人先后三次通过书面新闻稿说明情况,澄清事实,驳斥民进党当局政治操弄。
当日,他作四点回应。第一,大陆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适用于所有国家和地区向大陆境内出口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的注册管理。这么做是为了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不仅根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则进行了通报,也通报了台湾方面。根据这一规定,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应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这不是禁止台湾食品企业产品输入,更不是民进党当局所说的“贸易障碍”“歧视待遇”。
第二,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应提供的注册信息,与其他境外企业是一致的,其中按要求填报的原料配料相关信息,是为了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不存在所谓要求交出“机密配方”的问题。这些信息不会对外公布,不会影响企业权益。
第三,台湾部分企业目前暂未获得注册,主要原因是提供的注册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虽然通告期限到了,但只要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经审核合格后依然可以向大陆出口产品。目前一些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已经补充了注册材料,有关主管部门正在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注册。
第四,这本来就是单纯的企业注册问题,解决起来并不难。岛内媒体已经指出,是有人故意把它变成了“罗生门”。令人不解的是,为何在有充裕时间的情况下,民进党当局不积极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不能不令人怀疑他们是在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将简单问题复杂化。
此外,在回应台湾2022年通货膨胀率创14年新高、其中蛋类涨幅达26.39%的有关问题时,马晓光表示,“蛋荒”闹剧已经不止一次在岛内上演,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要小看“一颗蛋”的问题,更不要漠视这些数字,它直接关系到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同胞的生活日常。他说,岛内部分物资短缺、通货膨胀,是什么造成的?原因何在?台湾同胞比我们更清楚。(完)
“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热搜 囤药过期后应如何处理?******
中新网2月3日电 (中新财经 左雨晴) 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 #网友囤1000片退烧药全砸手里了# 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关注。过期药到底应该如何处理?随意丢弃有多大危害?
媒体:上百盒未拆封布洛芬被扔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发现有大量布洛芬连同其他药物一起被丢弃在楼下垃圾桶里,这些药品均未拆封,保守估计有上百盒。另有网友在网上晒出自己购买的1000片退烧药,并称:“阳之前买的,阳康之后很久,年二十七八才到货。”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是“部分人不理智囤货的结果,浪费资源。”有网友认为这是黄牛囤货行为,令人气愤。还有网友心疼道:“哪家垃圾桶,我这就过去收破烂。”“布洛芬过期一年也还能吃呀,为什么要扔呢?”
部分网友评论。 截图自微博。不过,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囤货就像买保险,不想浪费,但又不希望用得上。”
此前,有关部门曾多次呼吁不要盲目囤药,并打击高价倒卖、哄抬药价乱象。例如,广东省药监局曾发文提醒: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
布洛芬过期了还能吃吗?
那么,过期的布洛芬能否照常服用?
一名药学业内人士告诉中新财经,药品超出有效期后并不建议服用。“即使保管再好,药效也会下降,而且过期药还会发生变质、霉变等问题,不治病反而害人了。”
她表示,药品在有效期内也要妥善保存。“发现药品出现受潮、霉变、崩裂或者没按药品要求避光、阴凉处贮存,又或没按要求冷藏规范保存等情况也不要再吃。”
过期药品能否随意丢弃?
此外,过期药品也不宜随意丢弃。大量弃药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此外,过期药品在随意丢弃后可能会被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二次回收并再次出售,有害病人身体健康。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其中,某生化药业未经无害化处理,将一批超3吨的过期药品私自倾倒、处置,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款。
不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明确,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资料图:医务人员正将配送到的感冒药放入药架。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2019年,住建部等多部门发文,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分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属于有害垃圾,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
此前,国家药监局在答复网友“过期药品如何处理”时曾表示,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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